寻讯滋事罪是刑事案件吗判几年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

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

HOTLINE

13631331686,13822188267
法律常识

咨询热线:
13631331686,13822188267

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-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
020-8730 6299
13631331686,13822188267
法律常识

当前位置:主页 > 法律常识 >

寻讯滋事罪是刑事案件吗判几年

文章来源:未知; 作者:诸助理; 时间:2025-06-09 09:49; 浏览量:

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案件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,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

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
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,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具体行为表现、造成的社会影响、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。司法实践中,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,依据法律准确量刑,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。寻衅滋事被起诉并不一定属于行政案件,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。

若寻衅滋事行为情节较轻,尚未构成犯罪,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进行处理,这种情况下属于行政案件。比如,偶尔的、轻微的寻衅滋事行为,如随意殴打他人未造成严重伤害、追逐拦截他人情节不恶劣等,公安机关会依法作出行政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

然而,当寻衅滋事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,符合《刑法》中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时,就属于刑事案件。例如,多次随意殴打他人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;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;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情形,会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,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。

【返回列表页】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-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    座机:020-8730 6299    手机:13631331686,13822188267
版权所有::Copyright @ 2011-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    技术支持:魔贝技术    ICP备案编号: 粤ICP备1805625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