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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衅滋事罪情节较轻的标准是什么

文章来源:未知; 作者:诸助理; 时间:2025-06-17 10:56; 浏览量:

寻衅滋事罪情节较轻的标准通常包括:随意殴打他人,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;追逐、拦截、辱骂他人,情节一般;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数额较小;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较轻等情形。一般而言,未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后果,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,可认定为情节较轻。具体判断需结合案件的全部事实和证据,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综合考量。

二、寻衅滋事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判定依据有哪些

寻衅滋事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。

从行为动机看,若出于一时情绪冲动,且无恶意报复、谋取非法利益等不良动机,如因琐事偶发争吵进而有轻微推搡,可能认定情节轻微。

行为方式和手段上,未使用凶器,对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较小的,像仅言语挑衅未造成实际伤害,相对情节较轻。

危害后果方面,未造成人员轻伤以上后果,财产损失较小且能及时赔偿公共秩序受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的,可视为情节显著轻微。

行为人的事后态度也很关键,主动赔礼道歉、积极赔偿损失、取得被害人谅解的,在判定时会予以考虑。司法实践中,需结合具体案情,依据《刑法》第十三条等规定,综合全案判断是否属于情节显著轻微,可不作为犯罪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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