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行贿罪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

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

HOTLINE

13631331686,13822188267
法律常识

咨询热线:
13631331686,13822188267

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-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
020-8730 6299
13631331686,13822188267
法律常识

当前位置:主页 > 法律常识 >

个人行贿罪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

文章来源:未知; 作者:诸助理; 时间:2025-06-19 10:46; 浏览量:

一、个人行贿罪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

个人行贿罪不起诉需满足以下条件:

1.犯罪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。例如行贿数额极小且未造成实质危害等。

2.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。行贿犯罪追诉时效依情节而定,过了相应时效则不再追诉。

3.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。若有特赦令针对该行贿犯罪,可不起诉

4.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。但行贿罪一般非此类。

5.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。

6.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如因法律政策变化等原因符合条件

需注意,具体是否不起诉由检察机关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决定。

二、个人行贿罪起刑点是多少

个人行贿罪的起刑点涉及两方面:一是数额方面,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,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,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。二是在数额未达三万元,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也以行贿罪论处:向三人以上行贿的;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;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、调整的;向负有食品、药品、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,实施非法活动的;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,影响司法公正的;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。一旦构成行贿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
【返回列表页】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-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    座机:020-8730 6299    手机:13631331686,13822188267
版权所有::Copyright @ 2011-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    技术支持:魔贝技术    ICP备案编号: 粤ICP备1805625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