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HOTLINE
13631331686,13822188267咨询热线:
13631331686,13822188267
文章来源:未知; 作者:诸助理; 时间:2025-06-17 10:50; 浏览量:
一、侵占罪非法占有的故意如何认定
侵占罪中的非法占有故意,主要从以下方面认定:其一,行为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,仍决意将其据为己有。例如,拾得他人钱包后隐藏起来不想归还。其二,具有排除权利人对财物的占有并利用财物的意思。即不仅仅是暂时持有,而是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对财物进行处置,如将他人财物变卖、赠与他人等。其三,在行为表现上,通常表现为对自己合法持有他人财物后的非法侵吞行为,如将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拒不退还等。只有同时具备这些特征,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侵占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故意。
二、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认定证据有哪些
在侵占罪里,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种类多样。
客观行为证据方面,若行为人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财物的表现,如相关的聊天记录、录音录像,证明其明确拒绝返还财物;证人证言,目睹行为人拒绝返还财物的场景;还有书面通知等书证,能证实权利人曾要求返还而行为人不理会。
财物处置证据也很关键。若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财物进行挥霍、变卖、赠与等,银行交易记录可显示财物去向及使用情况;买卖合同、赠与协议等书证能证明财物被非法处置;相关视频、照片等视听资料可辅助证明财物已被不当处理。此外,行为人的供述和辩解也可作为参考,但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