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敲诈勒索罪的参与人员如何定罪

文章来源:未知; 作者:诸助理; 时间:2025-06-20 09:39; 浏览量:

一、敲诈勒索罪的参与人员如何定罪

敲诈勒索罪中,参与人员根据在犯罪中所起作用不同,按主犯从犯等分别定罪处罚

主犯是在犯罪集团或共同犯罪中起组织、策划、指挥作用,或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,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。

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。对于从犯,应当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
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,在犯罪中起较小作用。对于胁从犯,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。认定时需依据各参与人员的具体行为、主观故意、对犯罪进程推动作用等多方面综合判断,最终根据法律规定准确量刑

二、敲诈勒索罪追诉时效时间是多久

敲诈勒索罪的追诉时效依据法定最高刑而定。若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,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,追诉时效是五年;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,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,追诉时效是十年;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,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。

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;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,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。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,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。一旦进入刑事立案程序,不受追诉时效限制。

需注意,具体案件应结合实际情况,依证据和法律规定准确判断追诉时效适用。

三、敲诈勒索罪中第三人交付财产如何认定

在敲诈勒索罪中,第三人交付财产的认定需把握以下要点。首先,需看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威胁、要挟等行为,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,并基于该恐惧心理指示第三人交付财产。若第三人是在被害人的要求或指令下交付财产,且该要求源于行为人敲诈勒索行为致使的被害人恐惧,则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

其次,若第三人知晓行为人敲诈勒索的事实,却仍基于某种原因交付财产,如为保护被害人利益等,同样可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中的财产交付环节。关键在于第三人交付财产与行为人敲诈勒索行为、被害人恐惧心理之间存在关联性。若第三人交付财产与上述因素无因果联系,则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中的财产交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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